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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5/28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邵平生 有1462位读者读过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

苏教基﹝2015﹞1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文件精神,我厅编制了《江苏省2015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录》包含与我省各地中小学使用的教科书配套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和初(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语文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

  二、《推荐目录》中所涉及的年级和学科为:小学三到六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初(高)中各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

  三、《推荐目录》供2015学年(含春秋两学期)选用教辅使用,2016年春学期不再编制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四、为落实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加强中小学阅读教学,提高学生阅读能力,从今年秋学期起,语文学科除同步练习册外,各地中小学校可根据实际向学生推荐1本语文同步阅读供其选用。

  五、各市教材选用委员会可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参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本《推荐目录》中,一个年级选择1至3种寒暑假作业、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至3套同步练习册及语文同步阅读、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中(高)考科目1至3套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选用。此外,各市须于6月30日前将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严禁推荐选用本《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

  六、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样式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4〕19号)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一教一辅”的原则,从本地《推荐目录》中选择1套推荐给学生,并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好教辅用书无偿代购服务工作,不得从中牟利。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用书或其他学习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要求,承担各省评议公告教辅材料发行的单位,应具备教材发行资质。各地各校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发行单位为学生进行教辅材料代购服务。

  八、省教育厅将利用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江苏省2015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江苏省2015年学科同步练习册目录

 

        2.江苏省2015年中小学寒暑假作业目录

 

        3.江苏省2015年初(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目录

 

        4.江苏省2015年语文同步阅读目录

 

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