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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6/9/14 10:48:15 出处:江宁区横溪中心小学 作者:邵平生 有1150位读者读过

横溪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宁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围绕江宁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部署,围绕学校发展规划,紧紧抓住培养、吸收、用好骨干教师三个环节,构建竞争平台,培养成长平台,保障激励平台,把教师队伍中优秀骨干教师凸现出来,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建立人才辈出的环境和机制。

评选办法

(一)基本条件

凡在教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在本校服务满壹年以上),教育教学有成效者均可自行申报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教学任务占实际工作量一半以上者,可自行申报校级骨干教师和区级教学骨干。

当年缺勤不超过一周。

当年因师德原因被一票否决的教师自动丧失参评资格。

(二) 参选资格

  1、当年教育教学有成效,当年主课教学质量在校级以上考查中成绩高于年级组平均分或进步明显。

2、当年必须承担过校研究课或公开课2次。

3、当年必须承担过校讲座2次(包括教研组)。

4、当年必须承担或参与校级课题1个。

(三)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评选办法和管理规定的落实。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学校专任教师按骨干教师评选条件进行评估,主学科(按三分之一比例推荐)和综合学科(按四分之一比例推荐)产生校级骨干教师参评资格人员名单。

符合资格要求的教师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先自行申报校级骨干(规定时间内未申报者作自动放弃),区教学骨干按区标准进行评定。

将初评人选张榜公示,接受群众评议,然后领导小组宣布评选结果。

当选者根据有关要求履行骨干教师职责并接受每年的管理与考核。

评选条件

教师基本功要求。

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教师的学历、语言表达、书写基本功等能力和日常遵守教学常规情况和教师的师德表现等进行评定。

教师参与课堂教学研究的能力。

根据参评教师当年参加各级各类的公开展示或评比活动的质量进行评定,其数量可以累计。

1)、获市级教学比赛100分、80分、60分;区级教学比赛80分、60分、40分;片级教学比赛60分、40分、20分;校级教学比赛40分、20分、10分;

2)、市级公开课或研究课50分;区级公开课或研究课40分;片公开课或研究课30分;校级公开课或研究课20分。

教师的教学质量成绩。

根据当年学生四次测试平均合格率和平均分的情况进行评定:

1)、达到区级平均分50分,超1分算5分;达到片平均分40,超1分算3分;达到学校平均分20分,超1分算2分;

2)、三五年级合格率100%+10分,一、二年级优良率100%+10分。

3)、优良率获年级组第一+10分。(任教两班及以上按人数统算)。

教学质量有明显进步者(标准参照质量管理制度),得25分。

4、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科研的情况。

根据当年教师参加教科研活动情况以及所撰写的文章在校级及以上比赛获奖或有关刊物上发表的情况进行评定。

1)、承担科研课题:市级40分,区级30分,校级20分,参与减半。

2)、承担讲座、交流:市级30分,区级20分,校级10分。

3)、教师论文获奖:全国50分-40分-30分,市40分-30分-20分,

30分-20分-10分,学校20分-10分-5分(民间组织的同类减半)

4)、教师文章刊登:全国40分,市级30分,区级20分;片级10分,校级5分。

5、教师个人修养情况。

根据当年教师在年底教师评议中的统计情况、日常的师德表现情况和教书育人情况进行评定。前:30分  中:20分  后:10分

6、教师个人获奖或取得荣誉情况。

根据教师当年本人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及荣誉称号情况进行评定。

1)、教师单项技能获市级奖40分-30分-20分,区级奖30分-25分-20分

镇级奖25分--20分--15分,校级奖20分--15分--10分;

(鼓励、参与奖占三等奖的一半)(民间组织的同类减半)

2)、教师获荣誉奖(这是学校推荐的,有名额分配的):市级30分 区25分 镇级20分 校级15分-10分-5分。

7、教师指导学生个人比赛获奖情况:

1)、指导学生个人比赛中获奖:全国12分--10分--8分  

市级10分8分--6分   区级8分--6分--4分  

校级6分--4分--2分;  (鼓励、入围奖奖占三等奖一半)

2)、指导学生作品发表:全国16分  市级14分  区级12分  校级10分;

3)、指导学生团体比赛获奖:全国20分- 18分 -16分  

市级18分- 16分- 14分   区级16分--14分--12分  

校级14分--12分--10分;(鼓励、入围奖奖占三等奖一半),

(间接指导占直接指导一半),(民间组织的同类减半)    

教师团体指导所获成绩取平均值。

8、教师指导学生获得荣誉情况(这是学校推荐的,有名额分配的):(民间组织的同类减半)

1)、指导学生个人获得荣誉:全国20分 市级18分 区级15分 镇级10分 校级5分

2)、指导学生团体获得荣誉:(少先队)全国:30分  市级 25分  

区级20分   镇级15分  校级10分

9、教师带教情况。

带教徒弟1名为10分;徒弟参加区级公开课或比赛课或研讨课20分;徒弟所任学科达到年级平均分20分。

10、教师带团情况:教师参与带学生社团5分;教师独立指导社团10分。

所带学生社团成绩出色程度:15分10分---5分。

11、说明:(1)、同一奖项或荣誉称号不得在两个栏目中反复记分。

      2)、适当参照上届骨干教师职责落实情况。

三、当选者职责和学校管理办法

(一)职责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成为学校教育改革和二期课改的积极推行者,每学期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

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在教学研究、教学科研活动中起表率和指导作用,自觉做到教书育人。

每学年至少有一节能切实体现新课程改革精神的教学研究课,或每学年在教育科研、教改实验、教材教法研究、教材建设、教育管理的某一方面至少有一次讲座,努力走减负增效之路。

研究教材、研究教法与学法,做到精通业务、治学严谨、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处在校中等水平以上。

在任期内承担研究课题,并撰写较高质量的学科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一篇,获校等第奖,并争取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积极承担教导处安排的青年教师带教任务,热心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按照《学校教师带教制度》切实履行带教职责。

  7、积极承担教导处布置的额外任务,按时填写“学校骨干教师成长档案”,定期记录骨干教师履职情况。

(二)管理

1、在教育局的领导下,学校每三年评选一次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每届任期为三年。以区教育局精神为依据。

2、在学校骨干教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每年评选一次校级骨干教师,每届任期为一年。

3、学校师训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考核档案,每年考核一次,对在一线任教的且履行职责的校级骨干教师,根据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实施奖励。

4、骨干教师每年在一定的范围内汇报完成职责情况一次,教师共同参与对骨干教师的考核、评价工作。

5、凡被举报并查实骨干教师有不备课上课或不负责任批改作业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一票否决骨干教师资格。(从查实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