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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规划

发表日期:2017/2/24 15:32:21 出处:本站 作者:业 梅 有995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规划 

 

“十二五”以来,在全市教育系统共同努力下,我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管理体制更趋科学合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多层次、高质量教师培训全面覆盖,重点培训项目推进有力,培训模式多元开放,培训手段不断丰富,培训课程建设稳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成果丰硕。五年来,培育出一大批省、市、区骨干教师,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大大增强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落实《南京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教师培训工作要科学分析现状,以教师发展中心提升工程为抓手,全面优化教师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构建高水平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优化培训管理制度,创新培训工作模式,增强培训保障能力积极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长(园长)专业标准以及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积极推进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落实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促进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全员发展的原则

面向全体教师积极构建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开发优质、科学、丰富的培训课程,大力开展分层培训,为全市教师提供适合的培训服务。

2. 开放发展原则

坚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以教育现代化为引领,构建和完善开放多元的培训体系,广泛开发、引入和利用各种优质培训资源。

3.创新发展的原则

以区级教师发展中心提升为契机,大力提升各区教师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4.优质发展的原则

以“领雁工程”为抓手,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为抓手,重点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名校长队伍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带动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建成全省领先的区级教师发展中心,构建开放多元的教师培训服务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深化教师培训模式改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努力为推进南京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名城建设服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

1.实施区级教师发展中心提升工程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颁发的《关于实施南京市区级教师发展中心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宁教【2016】26号)的要求,全面实施区级教师发展中心提升工程。

逐步优化基础条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五年中每年投入1500万元左右,为各区教师发展中心建成一批多功能培训专用室各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配套建设满足区域教师培训的个性化功能室,全面实现区级教师发展中心办学条件的明显优化与提升

构建教师培训智慧服务体系。充分拓展信息技术在教师培训领域的应用范围,借助“互联网+”模式创新教师培训工作,打造智慧学习中心,为教师移动学习提供平台,打造“互联网+教师研训”的特色品牌。

着力提升培训师资队伍水平。两年时间对全市600名培训者开展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确保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及教师培训工作实施能力全面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

建立培训者培训基地。与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先进地区教师培训机构,以及知名中小学和企业行业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建设高质量培训者培训基地在秦淮区、雨花区、化工园区、南京市晓庄学院建立四个市级培训者培训基地,全面推进培训者全员培训。

2.优化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完善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由师训(人事)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中小幼职师训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有关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对培训工作准确定位,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推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按照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流程实施教师培训,规范培训项目经费使用,加强培训工作绩效评估,促进教师培训工作高质高效。

建立项目优选制度。实施重要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级教师研训机构发挥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发高质量培训项目,鼓励自荐优质培训课程。

健全培训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培训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引导培训项目实施更趋科学、合理、高效。对实施效果好、参训教师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3.开展教师全员分类分层培训

完善全员培训课程。建设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课程体系,引导教师关注专业持续成长,强化终身学习意识和习惯。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要求,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适应课堂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提高教师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自觉运用心理科学的能力,提高教师自身心理保健能力。

加强重点人群的专项培训。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班主任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职初教师培训课程,加大培养力度,实行定期考核,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实施学前教育强师计划,加强学前教育骨干教师梯队建设,鼓励幼儿园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对全市幼儿园管理干部、教师和保育员开展新一轮全员培训。

4. 推动乡村教师“领雁工程”

大力推动乡村教师“领雁工程”。落实南京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宁政办发【201616号)精神,以江苏省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为抓手,全面推进“领雁工程”。每年建立4个市级培育站、7个区级培育站,五年培养3100名乡村骨干教师。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投入配套经费保障“领雁工程”有效运行。

深入开展城郊区际合作。以共建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为抓手,发挥城区资源优势,继续推动“百校千师携手共进计划”深入实施,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乡村骨干教师,打造一支稳定的、能够有力支撑乡村教育优质发展的骨干教师队伍。

5.推进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

推进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建设10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更好地发挥名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实施优秀教师成长助力计划,加强领军人才后备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和部分区学科带头人培训,开展“南京市基础教育专家”后备人才培训,选送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参加市级以上培训,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海外培训。继续实施教师在职攻读教育或其他学科专业硕(博)士奖励政策。

推进名校长培养工程。有针对性地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全员研修。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5年内参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累计不少于300学时。加强市中小学干部培训中心建设,建立一批校长培训基地及名校长工作室。创新校长培训模式与培训方法,聚合优质培训资源,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校长提高培训。

推进职教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依托行业、企业和高校,逐步形成在岗学习与到企业实践培训并重、教师资格与职业资格并举的培养体系,切实提高职校教师团队的“双师型”素养。依托高水平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实施教师定点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建立国际交流通道,提升职业教育师资的国际化水平。建立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加速骨干教师培养。

6. 提升学校校本培训工作成效

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规范管理。继续贯彻校本培训一把手校长负责制。校本培训由学校按年度制订计划,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审查批准后实施,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予认定培训学时。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师培训机构要紧抓指导与落实环节,督促校本培训活动规范开展。

进一步提升校本培训工作效能。增加校本培训在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中所占比例,教师每年参加校本培训时间不少于36学时。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安排,积极开展主题性研修,促进校本培训专题化、系列化、课程化建设,不断提高校本培训工作实效。

进一步为校本培训提供支持服务。教师培训机构要加大对校本培训的研究力度,从组织、管理、实施与评估等方面,对校本培训工作进行专业化指导。通过搭建有效的支持、服务与交流平台,不断提升校本培训工作质量。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纳入当地教育发展整体规划,按照统筹规划、按需施训、注重实效、改革创新的原则分层组织实施。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管理者培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校长)培训以及义务教育段新校长、幼儿园新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由市统筹规划;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培训由区统筹规划。

2.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教师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各区财政预算,按教师工资总额的2.5%予以安排加强培训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加强机制建设

加快市级研训部门职能整合,积极推进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学院)建设。深入推进区级教师发展中心内部职能的深度融合推动制订包括职称、考核、激励在内的一系列与教师培训工作相匹配的倾斜政策进一步优化教师发展中心师资队伍结构,构建更为灵活的人员进出机制,在师资调配方面提供更大的支持。